阳澄湖大闸蟹傍名牌行政处罚,

牵着乌龟去散步 生活 43 0
违规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企业付出代价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12日,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擅自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案,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

执法人员查明,2018年5月起,当事人苏州工业园区怡阳大闸蟹有限公司从大闸蟹交易市场购进大闸蟹,在对所购进大闸蟹产地未做区分、没有加施“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的情况下,在京东、天猫 *** 平台开设网店,并以“阳澄湖大闸蟹”的名义对外销售。

经查,当事人曾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授权使用单位,应当知道销售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的大闸蟹应为阳澄湖所产,并加施“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因而其行为具有明显主观故意。此外,当事人的大闸蟹进销货台账不完整,具有明显的逃避检查主观故意。

按照《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罚款3万元。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依照规定取消了当事人“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授权,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天猫、京东等 *** 平台禁售该企业自称的阳澄湖大闸蟹。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朱益俊认为,该案是一起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典型案件。办案人员通过深入分析鲜活农产品销售渠道,抓住进货和销售关键环节点,快速掌握有效证据,并在案件后续处理中,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一系列配套措施,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并切断违法渠道,有效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达到了震慑违法的效果。(本文转自【新华社】。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大闸蟹广告宣传“送领导”,北京一餐饮公司被行政处罚

北京一餐饮公司在官网售卖大闸蟹礼品卡和大闸蟹礼盒时,因宣传页面显著位置的广告内容有“送领导”字样,被行政处罚。春节临近,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三批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蟹卡蟹卷等问题典型案例。

部分典型案例:

阳澄湖大闸蟹傍名牌行政处罚,-第1张图片-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对北京市蟹卡蟹券经营秩序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区域摆放的20本“金秋蟹礼”的宣传画册中有“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等介绍,该店无法提供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协议。经查,该店是“蟹祺汇”品牌大闸蟹的北京特约经销商,从事该品牌阳澄湖大闸蟹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为凸显品牌效应,吸引消费者关注,扩大销售市场,在经营场所展示自行设计的“金秋蟹礼”宣传画册,在没有实际根据的前提下,杜撰了“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及部分合作客户信息等宣传内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月饼搭售其他商品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经查,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2022年9月6日销售奶黄流心盒装月饼,净含量400克/盒,销售价格为每盒98元,标称生产商为肇庆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违反《公告》“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的要求。同时,当事人还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混装, *** 成新的月饼礼盒进行销售,礼盒内含有月饼和多种水果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要求,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告》,对当事人将月饼搭售其他产品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令其改正违反《公告》的销售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行为。经复查,当事人已于9月6日全部下架相关礼盒,并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的宣传删除。

三、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2022年8月31日销售规格名称为“相逢时节”的月饼礼盒,礼盒上层为6枚月饼,下层为2罐茶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标示销售价格为398元/盒。当事人购买月饼、茶叶及包装盒,自行 *** 包装成礼盒并对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8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2日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套餐已下架。

四、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产销售24套月饼礼盒,采购礼盒包装成本为25元/个,根据装入的月饼不同,最终销售价格从80元到150元不等。销售价格80-10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25%到31.25%之间,销售价格100-15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16.67%到25%之间,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当场将上述月饼作下架处理。经9月5日复查,上述月饼礼盒已下架。

五、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2022年8月26日销售规格名称为“合家欢月”的礼盒月饼,净含量600克/盒,销售价格268元/盒 ,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现场抽样检测,并经当事人确认,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为5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2022年8月26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六、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2022年8月18日销售的规格名称为“至尊燕窝月饼”的月饼礼盒,销售价格538元,标称生产商乐迪嘉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经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验,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2022年8月2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8日复查,当事人已对存在过度包装问题的月饼作下架处理。

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问题专项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售卖大闸蟹礼品卡和大闸蟹礼盒,在其宣传页面显著位置存有广告内容“送领导”字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广告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 *** 、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店进行了抽查。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大闸蟹提货礼券”1张,价格618元。礼券显示规格:“公5.5两、母4两,数量:4公4母,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08两、母蟹平均约2.77两。之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又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特大8只现货大闸蟹鲜活螃蟹礼盒”1盒,价格458元。网页标称规格:“公蟹5.3两、母蟹3.8两,共4对,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74两、母蟹平均约3.59两。根据当事人网页宣传的7%失水率计算,两次抽检结果中大部分螃蟹均未达到其宣称的重量,存在缺斤短两行为。因当事人曾两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综合上述因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

(北京日报客户端)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李鬼阳澄湖大闸蟹”

近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查明,水产品经营者陈某在农副产品市场将实际产地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的大闸蟹,擅自加带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字样的标签扣并售出。

当事人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销售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徐汇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8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主要基于其销售的大闸蟹是否产自阳澄湖水域。根据根据及 GB/T 19957-2005《地理标志产品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且根据《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原质检总局2005年第71号):

地域保护范围为江苏省苏州市自然形成的阳澄湖水域(113平方公里)。经调查,本案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产地为江苏省兴化市,显而易见属于“李鬼大闸蟹”。

消费提示:

“阳澄湖”大闸蟹是苏州阳澄湖湖区及沿湖周边乡镇,周边乡镇包括度假区(阳澄湖镇)、太平街道、唯亭街道、巴城镇、沙家浜镇范围内,利用阳澄湖水系生态养殖的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

每只阳“阳澄湖”大闸蟹必须带有一枚蟹扣,代表着不同的养殖区域,相当于独一无二的“身份证”。

通过扫描蟹扣上的二维码,消费者可以查询每只“阳澄湖”大闸蟹的生产产地、销售企业、养殖户、生产管理等信息,从而实现防伪。

苏州一企业擅自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被罚

新华社南京12月12日电(记者郑生竹)12日,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擅自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案,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

执法人员查明,2018年5月起,当事人苏州工业园区怡阳大闸蟹有限公司从大闸蟹交易市场购进大闸蟹,在对所购进大闸蟹产地未做区分、没有加施“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的情况下,在京东、天猫 *** 平台开设网店,并以“阳澄湖大闸蟹”的名义对外销售。

经查,当事人曾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授权使用单位,应当知道销售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的大闸蟹应为阳澄湖所产,并加施“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因而其行为具有明显主观故意。此外,当事人的大闸蟹进销货台账不完整,具有明显的逃避检查主观故意。

按照《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罚款3万元。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依照规定取消了当事人“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授权,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天猫、京东等 *** 平台禁售该企业自称的阳澄湖大闸蟹。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朱益俊认为,该案是一起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典型案件。办案人员通过深入分析鲜活农产品销售渠道,抓住进货和销售关键环节点,快速掌握有效证据,并在案件后续处理中,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一系列配套措施,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并切断违法渠道,有效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达到了震慑违法的效果。

江苏昆山支持起诉一起侵犯“阳澄湖”大闸蟹知识产权案

来源:检察日报

不是什么蟹都能叫“阳澄湖”大闸蟹

江苏昆山:支持起诉一起侵犯“阳澄湖”大闸蟹知识产权案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赵庆 唐慧玲)近日,由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起诉的该省首例侵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案在昆山市法院开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院聘任的人民评议员及相关行政机关、蟹业协会代表等观摩了庭审。

2018年10月,针对大闸蟹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昆山市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大闸蟹市场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密排查整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分别检查到了欣某140个、狄某1000个和俞某100个假冒伪造的“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经鉴定,被查扣的上述蟹扣均非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 *** 发放。

对此,昆山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了立案调查,从进货渠道、地理保护标志使用、广告宣传等多方面展开调查,强化固证补证,厘清利益链条、查明侵权事实。针对欣某蟹舫、狄某蟹舫、俞某蟹舫等使用伪造“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的情况,该院认为上述蟹舫的行为是对“阳澄湖”大闸蟹品牌恶意侵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以支持起诉方式,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提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发布公益告示等诉讼请求,从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原告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要求,三家被告蟹舫停止侵害“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的行为;在昆山市大闸蟹销售市场内张贴公益告示,以消除本次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时间要求一年。昆山市检察院通过电子图文方式当庭展示了相关法律法规、真假蟹扣图文辨识说明等,加强了庭审宣教内容。

“阳澄湖”大闸蟹是千家万户餐桌上的美味,品牌的保护、质量的保障必须要有长效协作保护机制来护航。为此,在调查取证的同时,昆山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引起该局的高度重视。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农委及蟹业协会共同加强了对大闸蟹养殖及流通领域的规范管理,积极构建“阳澄湖”大闸蟹监管体系,努力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清晰辨别各类包装、蟹扣的不同含义,避免受到误导,有力维护“阳澄湖”大闸蟹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信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卢志坚 赵庆 唐慧玲

你买的“阳澄湖大闸蟹”,可能是冒牌货

近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查明,水产品经营者陈某在农副产品市场将实际产地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的大闸蟹,擅自加带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字样的标签扣并售出。

当事人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销售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徐汇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8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主要基于其销售的大闸蟹是否产自阳澄湖水域。根据根据及 GB/T 19957-2005《地理标志产品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且根据《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原质检总局2005年第71号):地域保护范围为江苏省苏州市自然形成的阳澄湖水域(113平方公里)。经调查,本案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产地为江苏省兴化市,显而易见属于“李鬼大闸蟹”。消费提示:“阳澄湖”大闸蟹是苏州阳澄湖湖区及沿湖周边乡镇,周边乡镇包括度假区(阳澄湖镇)、太平街道、唯亭街道、巴城镇、沙家浜镇范围内,利用阳澄湖水系生态养殖的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每只阳“阳澄湖”大闸蟹必须带有一枚蟹扣,代表着不同的养殖区域,相当于独一无二的“身份证”。

通过扫描蟹扣上的二维码,消费者可以查询每只“阳澄湖”大闸蟹的生产产地、销售企业、养殖户、生产管理等信息,从而实现防伪。

来源:黑龙江交通广播

?

直播间268元买八只阳澄湖大闸蟹,防伪标是前年的

浙江电视台科技频道“小强热线”栏目 图

国庆假期,杭州消费者方先生听带货主播介绍后在抖音平台花268元下单八只“阳澄湖大闸蟹”,收货后扫了蟹腿上绑的防伪标识二维码,扫不出,怀疑买到假货。

10月10日,澎湃新闻从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获悉,方先生买到的大闸蟹,防伪标识式样系“2018年版阳澄湖大闸蟹防伪专用标识”,“今年用了新版,往年的就废止不用了”。

据浙江电视台科技频道“小强热线”栏目报道,方先生在抖音上看一名汽车主播直播带货蟹券,声称“每一只都是活的阳澄湖大闸蟹”,他下单购买、线上提货后收到了八只蟹。收货当天,方先生就煮了五只,和朋友聚餐。吃完后大家看到蟹腿上绑着防伪标识,顺手拿起手机扫码,可一连扫了几只蟹,都显示 *** 异常。

澎湃新闻注意到,方先生购买的是“蟹知香”品牌蟹,包装上有“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原产地直供”等字样,厂商为苏州巨鑫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巨鑫公司是我们的会员单位,但一家公司可能有好几个品牌,巨鑫公司卖阳澄湖大闸蟹的注册品牌是‘水之瑶’, 不是‘蟹知香’——也就是说,‘蟹知香’不是被协会认可的阳澄湖大闸蟹品牌。”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投诉处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协会新闻发言人姚水生告诉澎湃新闻,今年阳澄湖大闸蟹佩戴二种防伪专用标识,红色蟹扣为湖区围网养殖的大闸蟹,绿色蟹扣为高标准改造池塘养殖的大闸蟹,而不是方先生买的的这种防伪标识。

上述投诉处理室负责人表示,会对方先生反映的情况进一步核查,重点检查巨鑫公司是否有以其他产区大闸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行为,如查实将进行后续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

阳澄湖大闸蟹信息标注在国旗上被罚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营销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被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在公众号上发布“国庆节/阳澄湖牌大闸蟹热烈庆祝祖国母亲72周年华诞”的消息,将“阳澄湖”“阳澄湖牌大闸蟹”等产品信息标注在国旗上,构成了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的违法行为。此外,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 *** 品牌”“ *** 直属”等内容的行为,构成了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的广告的行为。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将“送领导”作为产品的宣传用语,败坏了良好社会风气。

本文源自金融界

买家投诉“阳澄湖”不是“阳澄湖”,却遭到平台封号?

1818黄金眼的视频

1818黄金眼的视频

余姚的朱先生在一家网店里买过几次大闸蟹,他说卖家自称卖的是阳澄湖大闸蟹,但他发现送来的蟹并不是阳澄湖的,便投诉了卖家,结果他的账号被封了。


1


“天猫”买的“阳澄湖大闸蟹”

授权方表示:他从来没有进过我们货


朱先生说,10月12号,他在天猫果植欢旗舰店买了5箱大闸蟹,折后价930块钱, *** 之后他发现螃蟹并非店铺介绍里所说的阳澄湖大闸蟹。



朱先生:“发现这大闸蟹都没有蟹扣上的防伪标志,我就怀疑这个大闸蟹可能不是阳澄湖大闸蟹,查看一下它的发货记录,是从宿迁发过来的。宿迁距离苏州有四百多公里,我觉得这大闸蟹可能有问题。”



发货地点有疑问,而且没有防伪蟹扣,朱先生把问题反映给了卖家。聊天记录中,卖家表示发货地点是考虑到运费和人工成本问题,他们没有防伪码都是根据客户需求,客户要求放上去才会放上去,他们有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资质商家的授权合同。



朱先生:“我就向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投诉了这个事情,他们协会向供货方进行调查,供货方说这家果植欢旗舰店跟他们签订合同了,但从来没有在他们那里进过货。”



卖家提供的相关授权证明显示,授权方是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澄玖水产有限公司。朱先生说,他投诉之后收到了这家公司的声明,声明中提到:


针对南通稻泰贸易有限公司,也就是卖家果植欢旗舰店,自合同签订以来,没有采购过我司的阳澄湖大闸蟹,在 *** 上售卖阳澄湖大闸蟹遭到消费者投诉一事,将作出以下处理:取消对卖家的授权并终止合作,依法追究卖家法律责任,并责令卖家向消费者道歉和赔偿。


记者联系上了澄玖水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高总。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澄玖水产有限公司负责人 高总:“这个是真实的,我盖过章的,可以承担法律责任,他也没在我这里发过一只蟹,我以公司的名义发了一个函,要取消对方的授权资质,如果说这个客户要起诉他的,我可以作为证人,可以提供证据。”



朱先生:“当时购买的时候他写的是阳澄湖大闸蟹,而且有合同授权,投诉了以后他把大闸蟹下架,把之前的页面全部改掉。”

从天猫网页版的交易快照里,还能看到商品之前的页面,图片上写着阳澄湖大闸蟹,介绍上也写的是阳澄湖官方旗舰。现在的商品页面显示,该款商品已经被下架了,而阳澄湖大闸蟹几个字,也改成了特大蟹,另外还加了一份温馨提示:提示里说 *** 大闸蟹甄选全国精品,非全是源自阳澄湖及阳澄湖流域。


朱先生也把问题反映给了平台 *** , *** 介入之后,卖家跟朱先生进行了协商。


朱先生:“买了九百多嘛,就说按三倍四倍的赔,他说赔偿四千块钱,让我把投诉全撤销了。”


2


买家账号反而被封?

平台显示该账号存在违规


朱先生本以为这事就这样结束了,可之后卖家表示朱先生的投诉并没有被全部撤销,还认为朱先生通过多个账号多次下单,并要求假一赔十,怀疑他是职业索赔人。



朱先生说,自己是正常投诉,决定等平台方来处理,便把四千块钱退还给了对方,可到最后,他用来购买商品的账号被封了。



朱先生很疑惑,自己是利益受侵害一方,怎么反而账号被封了呢?卖家所提到的,朱先生利用多个账号多次下单又是怎么回事呢?



聊天记录中,卖家 *** 发给了朱先生5个订单号,让朱先生确认无误后,把这5个订单号的退款投诉撤销掉,朱先生确认之后,卖家转给了他四千块钱。之后,卖家表示还有订单的退款投诉没有撤销,认为朱先生是在恶意投诉。



朱先生说,5个订单里面有1个订单不是他的。



朱先生:“之前我买了3单送朋友,三个外地的朋友在不同地方的,他们跟我说这个大闸蟹比较大,比较好,既然反馈比较好,我又买了5箱,等于是1单5箱,等我收到以后我发现这个大闸蟹不对。”


那剩下的一个订单是怎么回事呢?


卖家在聊天记录中表示,他们曾多次让朱先生确认过这五个订单,朱先生也都确认了。记者希望向卖家核实相关情况,但卖家 *** 打不通,通过卖家 *** 联系之后,截至发稿也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复。之前,卖家还提到,朱先生要求假一赔十,朱先生解释说,这是卖家在之前的商品页面里作出的承诺,而且他最终也没有要求假一赔十。关于用不同账号下单的问题,朱先生表示,买了3单送人的那个账号是他自己的,花930块钱买了1单5箱的账号是他朋友的。


朱先生:“(记者:当时为什么要用他的账号来买?)因为我账号支付宝没钱了,我意思是你把钱借我一点,我去买,他说他帮我买好算了,就帮我买一下,然后发货发到我的单位地址来,留的地址 *** 都是我的。(那现在这个账号怎么在你这里登录?)因为这个事情是我这笔交易出现了问题,那我肯定要帮他解决,如果没有购买,没有投诉的话,他账号也不会被封掉。”


平台信息显示,这个账号被永久限制购买权益,违规原因是:该用户存在滥用购买商品、申请退款、发起投诉等会员权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妨碍了 *** 运营秩序。


3


买家质疑:为何不处理卖家


朱先生:“有那么多证据证明商家在卖假货,为什么商家不被封,而把消费者的账号给封了,你认定我是职业打假人,我在收到赔偿款以后,协商不成我再把钱还给卖家,我有必要吗?”


*** 天猫消费者服务热线 工作人员:“账号确实是被处罚了,这个风险是根据账户的综合情况来判断的,可能是一些注册、登录、交易、操作习惯、浏览记录之类的,主要是我们系统通过全面分析而得出的这个结果,具体原因我们这边是无法得知的。”


朱先生:“要存在问题的话,你肯定要告诉我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导致这个账号被封了,然后他说系统,你只要把这个事情推到系统那里就好说了,因为系统自动判定的,所以我们不知道。”


之后,平台方面再次回复记者,针对买家消费行为,系统会进行科学严谨的判断,买家账号被封会有一定的理由,如果消费者认为系统判罚有问题,可以提起申诉,平台会再一次介入进行审核,如果确认没有问题,会恢复被封账号。


*** 天猫消费者服务热线 工作人员:“(那这个店家有没有受到处罚呢?)这个您放心,如果他投诉的话,应该会在两到三个工作日之内,以短信或旺旺的方式通知到他的。(现在这个店家的商品已经被下架了,是处罚结果还是他自动下架的?)这个有可能是因为处罚结果,这边详细情况我们是无法得知的,因为我们不是处罚部门。”




后来朱先生反馈,平台判定他的投诉结果不成立,还说无法核实商家存在违规。



记者把这个情况反馈给了平台,平台方面表示,针对店家的问题,平台还会继续追踪。朱先生表示,他准备走法律途径继续 *** 。

蟹状元涉虚假宣传被罚98万元 冒充阳澄湖大闸蟹误导消费者

中国网财经12月31日讯(记者钟文鑫) 据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被上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8万元。据了解,该公司主营项目品牌为“蟹状元”。

来源: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21年6月起,当事人(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渠道宣传并销售“金秋蟹礼”蟹券。当事人为提高蟹券销量在天猫、京东旗舰店网页上放置了“核准苏州某某蟹业公司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铭牌照片、“苏州某某蟹业公司是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的铭牌照片、大闸蟹的防伪戒指照片以及“长自核心湖区”、“一蟹一扣、精准溯源”“状元大闸蟹每一只都配有专属PP防伪戒指,可供查验真伪”等宣传内容。在销售的大闸蟹蟹脚上佩戴了防伪戒指,上述防伪戒指的正面印有“苏州某某蟹业公司、大闸蟹防伪戒指”字样,背面印有“二维码”。

经调查,苏州阳澄湖中湖水产生产养殖有限公司、苏州吃不厌蟹业有限公司为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供应商。当事人2021年销售的大闸蟹产品均为上述两公司从江苏建湖地区采购的建湖大闸蟹。而当事人所销售的大闸蟹均为当事人于2021年9月从江苏建湖地区采购的建湖大闸蟹,从苗种放养、捕捞等养殖技术要点上均不符合《阳澄湖大闸蟹生产技术规范》的标准。当事人通过在天猫、京东旗舰店网页上以及大闸蟹防伪戒指的二维码中宣传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由苏州某某蟹业公司养殖、销售”、“养殖基地:苏州某某蟹业公司养殖基地东经120°41’3.32”至120°57’12.33”、北纬31°20’11.62至31°35’35.08”、“溯源内容:核心湖区,产自苏州市所辖湖区及其沿岸高标准改造池塘所在区域”等内容均为虚假内容。

上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天猫、京东旗舰店网页以及大闸蟹防伪戒指的二维码中放置了“核准苏州某某蟹业公司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铭牌照片和“苏州某某蟹业公司是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的铭牌照片,使用苏州某某蟹业公司曾经获得过的国家地理标准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以及苏州某某蟹业公司“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的身份作为宣传,上述行为和当事人在天猫、京东旗舰店网页以及大闸蟹防伪戒指的二维码中的发布的虚假宣传内容一起,足以让消费者误认为通过当事人销售的蟹券所得到的大闸蟹为阳澄湖大闸蟹。

上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规定,构成了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就违法行为危害程度而言,当事人的产品销往全国28个省市,且销售数量巨大,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办案机关拟作出从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天眼查显示,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超,注册资本是100万人民币。据了解,蟹状元始创于2009年,隶属于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苏州。并在全国各大城市设有直营连锁门店。销售包括“蟹状元大闸蟹”、“蟹状元海鲜大礼包”、“粽情蟹礼端午礼盒”等在内的多种自主产品。通过自有的近100家直营门店构建了集咨询、销售、售后为一体的全国 *** *** ,形成养殖、推广、销售、配送、服务流程化体系。

(责任编辑:王晨曦)

标签: 阳澄湖 大闸蟹 处罚 名牌 行政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