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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简单的说,
就是除了家畜家禽类外,
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了!
小编一下想到了知了猴,
“知了猴”在潍坊叫做节流龟、仙甲,
其实就是蝉的幼虫,
学名金蝉,相信很多人都吃过。
小时候,夏天最快乐的事,
就是和小伙伴一起去捉金蝉。
节流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
很多人都喜欢吃,
野生动物禁食令下,
还能吃吗?
?
转自青岛新闻网
海参、鲍鱼、知了猴、蜂蛹到底还能不能吃?还有法律空间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介绍,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也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将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一些人有疑问:海参、鲍鱼、知了猴、蜂蛹等算不算野生动物,还能不能继续吃了呢?记者日前专访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为大家进行了相关解读。
海参鲍鱼还能吃吗?
“这个《决定》主要是针对禁食的,包括规定了与禁食相配套的禁猎、禁运、禁售等问题。至于驯养繁殖的问题,《决定》没有进行直接规定,也没要求全面取缔,只是规定了禁食的问题。”杨朝霞介绍说,《决定》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部分人工繁育动物,脱离野生动物的范畴,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家畜家禽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其中,经过相应的审批许可,如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并检验检疫合格的(卫生安全)人工繁育动物,无疑是可以食用的。”
杨朝霞指出,水生生物并没有在此次禁食名单上。“因此,水产品是可以食用的。至于鸟类和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到底可不可以食用,《决定》是将其列入了禁食范围的。不过,具体要看接下来国家和地方是否出禁食名录,以及禁食名录有没有将其纳入了。”不过,是否需要把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将无脊椎陆生野生动物(如蝗虫)也全部禁食,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论证,要避免过于极端片面的倾向,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两种立法思路取哪种?
关于“可食动物”的白名单,杨朝霞表示,针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具体可分为两种立法思路。
之一种立法思路是在《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等名录和名单的基础上,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经国家卫生健康、中医中药等主管部门许可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可食动物”的白名单,并以检疫制度作为安全保障。
第二种立法思路是将部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家畜家禽的范畴,不再属于野生动物,从而适用畜牧法的规定(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可以食用)。不过,受“畜禽”范畴的限制,人工繁育的爬行动物(如蛇类、鳄鱼)、昆虫动物(如蝗虫、知了)和其他节肢动物(如蝎子、蜈蚣)等动物,是无法纳入进来的。
“这也是我们研究探讨将野外来源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实现进一步差别化管理的一种备选思路。”杨朝霞指出,第二种立法思路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一是将人工繁育的监管部门改了,由林口改到了农口;二是“可食动物”的范围会大大减少;三是有利于破解以前林草部门既要发展人工繁育产业又要搞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结构性矛盾,减少“以养殖为名,行野生之实”的“漂白”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
“《决定》用的是第二种立法思路。”杨朝霞说,“仅仅留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脱离了野生动物的范畴,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家畜家禽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可以食用)。如此一来,当然也不算禁食的‘一刀切’。”
目前,《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只有一部分重合,如梅花鹿、马鹿、雉鸡、貉、银狐、水貂、非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
“不过,《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可以发展的。”杨朝霞说。
事实上,《决定》规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如何调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杨朝霞认为,关于人工繁育动物中“可食动物”白名单的范围,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尽快调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要调整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需要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紧密协作,尽快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该名录。”不过,一旦将某种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按家畜家禽管理,农业部门就需配套相应的检疫技术规程、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经费,以保证这种人工饲养动物在繁育、饲养、运输、出售、消费等过程中不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一个修订《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时间表,防止有关部门推诿塞责,迟迟不更新名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除了可直接食用外,野生动物(尤其是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还有很多其他用途,譬如可进行种群发展(恢复和发展野外种群)、中医药材、科学研究、展示展演(科普教育等)等其他方面的合理利用。杨朝霞介绍说,对此,《决定》专门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简言之,即使是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的野生动物,也只能进行非食用性利用,不可直接食用。”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赵树凯
海参、鲍鱼、知了猴、蜂蛹到底还能不能吃?还有法律空间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介绍,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也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将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
杨朝霞,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一些人有疑问:海参、鲍鱼、知了猴、蜂蛹等算不算野生动物,还能不能继续吃了呢?记者日前专访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为大家进行了相关解读。
海参鲍鱼还能吃吗?
“这个《决定》主要是针对禁食的,包括规定了与禁食相配套的禁猎、禁运、禁售等问题。至于驯养繁殖的问题,《决定》没有进行直接规定,也没要求全面取缔,只是规定了禁食的问题。”杨朝霞介绍说,《决定》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部分人工繁育动物,脱离野生动物的范畴,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家畜家禽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其中,经过相应的审批许可,如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并检验检疫合格的(卫生安全)人工繁育动物,无疑是可以食用的。”
杨朝霞指出,水生生物并没有在此次禁食名单上。“因此,水产品是可以食用的。至于鸟类和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到底可不可以食用,《决定》是将其列入了禁食范围的。不过,具体要看接下来国家和地方是否出禁食名录,以及禁食名录有没有将其纳入了。”不过,是否需要把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将无脊椎陆生野生动物(如蝗虫)也全部禁食,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论证,要避免过于极端片面的倾向,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海参
两种立法思路取哪种?
关于“可食动物”的白名单,杨朝霞表示,针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具体可分为两种立法思路。
之一种立法思路是在《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等名录和名单的基础上,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经国家卫生健康、中医中药等主管部门许可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可食动物”的白名单,并以检疫制度作为安全保障。
第二种立法思路是将部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家畜家禽的范畴,不再属于野生动物,从而适用畜牧法的规定(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可以食用)。不过,受“畜禽”范畴的限制,人工繁育的爬行动物(如蛇类、鳄鱼)、昆虫动物(如蝗虫、知了)和其他节肢动物(如蝎子、蜈蚣)等动物,是无法纳入进来的。
蜂蛹
“这也是我们研究探讨将野外来源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实现进一步差别化管理的一种备选思路。”杨朝霞指出,第二种立法思路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一是将人工繁育的监管部门改了,由林口改到了农口;二是“可食动物”的范围会大大减少;三是有利于破解以前林草部门既要发展人工繁育产业又要搞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结构性矛盾,减少“以养殖为名,行野生之实”的“漂白”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
“《决定》用的是第二种立法思路。”杨朝霞说,“仅仅留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脱离了野生动物的范畴,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家畜家禽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可以食用)。如此一来,当然也不算禁食的‘一刀切’。”
目前,《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只有一部分重合,如梅花鹿、马鹿、雉鸡、貉、银狐、水貂、非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
油炸知了猴
“不过,《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可以发展的。”杨朝霞说。
事实上,《决定》规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如何调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杨朝霞认为,关于人工繁育动物中“可食动物”白名单的范围,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尽快调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要调整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需要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紧密协作,尽快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该名录。”不过,一旦将某种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按家畜家禽管理,农业部门就需配套相应的检疫技术规程、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经费,以保证这种人工饲养动物在繁育、饲养、运输、出售、消费等过程中不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一个修订《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时间表,防止有关部门推诿塞责,迟迟不更新名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除了可直接食用外,野生动物(尤其是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还有很多其他用途,譬如可进行种群发展(恢复和发展野外种群)、中医药材、科学研究、展示展演(科普教育等)等其他方面的合理利用。杨朝霞介绍说,对此,《决定》专门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简言之,即使是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的野生动物,也只能进行非食用性利用,不可直接食用。”
作者:文雯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知了猴”还能吃吗?明确了!但是.....近日,山东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山东将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预计8月底前
省内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主体
全部有序退出
近日,山东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山东将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记者从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获悉,目前,全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近29万头(只),主要包括虎纹蛙、王锦蛇、蓝孔雀、鸿雁、刺猬等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潍坊等地。
根据《通知》,要坚持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在养食用性野生动物,针对每个企业、养殖户制订一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处置方案,积极引导和扶持其转产转业。
仍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列为补偿对象。根据《通知》,“一户一策”,落实补偿经费。
自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网上就对“野生动物”出现了各种解读,不少人怀疑,是不是连“知了猴”都不能吃了?
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如下↓
据齐鲁网报道
这次山东确定了
13种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金蝉、蚂蚱都不在其中
捕捉知了 “爽”,踩踏花草 “疼”!
夏日炎炎,每到夜晚,无论是公园还是小区绿化带内,都能看到手电筒灯光闪烁不断,到处频现抓知了猴“大军”。
很多市民在捉知了猴时,在园区绿地内或路边的绿化带中挖掘刨坑,踩踏花草,绿地被挖得一片狼藉,对绿化植物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损毁了园林养护工人的绿化成果。
有些心急的“捉猴客”不是凭眼睛去“捉猴”,而是靠力气去“挖猴”。园林养护工作人员在夜晚巡查时,常看到一些人除了拿着手电之外,还带着小铁锹,将绿地大面积破坏,有时整个树冠范围内的土地都被翻个遍。
对于挖掘和踩踏过的绿化植被,他们需要专门进行二次养护,还有个别市民直接把草皮的根系都挖了出来,这就需要补植,不仅耗时费力,也影响了整体的景观效果。
对此,市园林绿化集团养护专家介绍,这种野生的知了猴,更好不要食用。“知了猴在地下三四年,吸附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较多,再加上近期要对绿化树木进行喷药,栖息在树木上的知了猴,也会受到药物影响,人们若食用这种知了猴,对人体有伤害。”
野生动物禁食新规出炉:鱼、兔、鸽子可以吃,那么知了猴呢?日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决定》中明确表示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纲类以及相关的处罚规定。简单的来说,就是除了我们经常在餐桌上见到的家禽家畜类,其他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了!
对此,不少网友提出了问题:夏天常见的知了猴和蝎子、牛蛙还能吃么?
“知了猴”在部分地区叫做节流龟、仙甲,一些地区还成为知了、爬叉和金蝉(你们家里怎么称呼的呢?),其实,知了猴就是蝉的幼虫,相信在很多人在童年的时候都吃过。抓的多了还可以卖了,最多的时候一块钱一只。夏天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小伙伴一起去树林里摸“知了猴”。
还有蝎子、蝗虫(主要是烧烤)、牛蛙、乌龟、竹鼠、鸽子(主要是菜品)等,在野生动物禁食令下,还能吃吗?
▼
随着《决定》的公布与实施,很多地区开始公布了禁食以及其范围: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拟定禁食“白名单”。你觉得哪些可以放开呢?
知了猴能吃吗?有细菌寄生虫吗?吃了有害吗?建议看一看,别乱吃知了猴能吃吗?有细菌寄生虫吗?吃了有害吗?建议看一看,别乱吃
大家好,感谢阅读我分享的文章,这次我要和大家说的是:『知了猴能吃吗?有细菌寄生虫吗?吃了有害吗?建议看一看,别乱吃!』
三伏天到了,树上的知了又开始叫了,又到了抓知了猴的季节了。知了猴的学名叫金蝉,是蝉的若虫阶段。若虫和成虫的区别很大,一个是金黄色的,一个是黑色的;若虫只会爬行,而成虫会飞,所以知了猴还是很好抓的。
小时候在农村,到处都是树,到了夏天知了猴非常多,一天能抓上百只,是大自然赐予的美味。如今城市里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就算路边的绿化树上也抓不到了,只能花钱买。
知了猴的吃法很简单,直接用油炸就行了,外酥里嫩,特别香。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对小时候的这种美食提出了疑问,知了猴能吃吗?有没有细菌、寄生虫?吃了会不会危害健康?二三十年前条件差,知了猴是难得的宝贝。如今人们每天都有鱼有肉,很多人就开始质疑这种小虫子的可食用性了。
最近在菜市场,每天都能看见买知了猴的,而且买的人非常多,看来大多数人还是忘不了它的美味。但好吃不等于能吃,今天我就和大家说说吃知了猴的事儿。
什么是知了猴?
知了猴是蝉的若虫,能在土里生活3~5年,然后爬到树干上蜕皮,就变成了知了。
蜕下来的皮叫蝉蜕,是一种中药材,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知了猴的价格不便宜,一斤70元,有些地方按只卖,8毛钱1只,为什么能卖这么贵?除了人们喜欢吃,最关键的还是知了猴的营养价值高。
知了猴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碳水化合物这5种人体必需的营养,其46%的氨基酸都是人体必需氨基酸,蛋白质含量高达72%,是牛肉的3.5倍,属于高蛋白食物。
虽然知了猴的营养价值高,但它能吃吗?有没有细菌、寄生虫?
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知了猴生长在土里,肯定是有细菌、寄生虫的,那是不是就不能吃了?只能说“不能生吃”,经过油炸后高温灭菌,杀死了寄生虫,是可以吃的,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这下知道了吧,别再疑惑了,喜欢吃就抓紧吃吧,不然要等明年了。
知了猴怎么吃呢?最简单更好吃的做法当然是油炸了。下面和大家说说油炸知了猴的做法,外酥里嫩,孩子都爱吃。
【油炸知了猴】
准备知了猴、食盐、食用油。
【做法】
之一步、用清水把知了猴清洗干净。锅里倒入适量清水,大火烧开,加一勺食盐,倒入知了猴煮3分钟,捞出沥干水分。
第二步、锅里倒油烧热,五成热时倒入知了猴,小火炸至颜色金黄,捞出沥油。
第三步、撒上食盐、花椒粉拌匀,就可以吃了。
经过焯水、油炸,知了猴已经没有细菌、寄生虫了,可以放心吃,外酥里嫩,咸香可口,特别好吃。
知了猴营养价值高可入药,但这四种人千万不能吃!这篇文章对您有用吗?如果觉得有用,请大家给我点赞、评论、转发、关注,让更多的人都学到技巧,下次我会继续给大家分享有用的美食知识。
蝉的若虫俗称知了、知了猴等,为同翅目蝉科的昆虫。知了是夏季难得的美食,知了可以油炸、水煮、烧烤等吃法,知了的营养价值较高,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还可以入药,我国中药文献《神农本草经》中记载:“蚱蝉,味咸寒,主小儿惊痫,夜啼,癫病,寒热。”《本草纲目》也有“秋蝉一个,地肤子炒八分,麝香少许,为末,酒服二钱,可治破伤风病”的记载。
知了
知了小百科
知了既是害虫,也对人类有益,可做美食。刚出土的称知了的若虫,刚脱皮的叫白知了,可以飞的背部变黑的称黑知了,会叫的是公知了,不会叫的是母知了。公知了叫其实是为了吸引母知了,交配产卵,繁衍后代。
刚出土的知了营养价值更高,蛋白质含量高,微量元素丰富,远优于牛、羊、猪、鸡、鸭、鹅、鱼肉等其他动物,是夏季一味难得的美味小吃。
白知了
刚出土的知了称若虫,而不叫幼虫!
我们吃的刚出土的是知了的若虫,不叫幼虫,因为蝉属于不完全变态昆虫,与成虫的形态和生活习性基本相似,性器官未发育成熟,仅有翅芽,不能飞,这样的幼虫称为若虫,若虫逐渐长大,经过蜕皮后,发育成有翅能飞的成虫。
知了
夏季是蝉的主要活动季节,雨后傍晚最多,知了一般傍晚出土,并很快爬到树上,3到5小时内脱壳,变成白知了,蝉脱也可以入药。大约再经过3到4小时白知了变黑,翅变硬就可以飞了,所以有“傍晚出土爬上树,清晨展翅飞入林”说法。
白知了
知了的营养价值
知了的营养成分具有高蛋白、低脂肪。刚出土的知了含蛋白质58.58%、脂肪10.23%,其蛋白质富含17种氨基酸,其中含有7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还含有丰富的矿物元素,如钾、钙、磷、锌等。研究表明蝉的角质层提取物有抗惊厥,止痛、降温的作用。
烧烤知了
世界多地都有吃知了的习俗,我国很多地方还喜欢吃油炸知了,烧烤知了、麻辣知了近几年也很受欢迎,也有将知了配菜用,做成多种美味佳肴。比如,广东粤菜名小吃“桂花蝉”,山东的“油炸知了”都是款待亲朋好友的上等菜肴等。古代希腊和罗马人挖取未出土的知了若虫,烹饪出十分可口的菜肴。在东南亚,印尼和马来西亚都有吃蝉的习俗。
知了产卵树枝
山东日照、烟台、青岛等多地已有人工繁育知了的成功案例,高峰时每晚采收几万只。因为知了营养价值高,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已有人充分研究知了的产卵、及生活习性,人工冬季采集有知了卵的干树枝,进行室内恒温孵化,孵化后的幼虫及时放入林地,这样三到四年后就会大量收获了。
油炸知了
过敏者慎吃
近期多地有报道,多人食用知了后全身红疹、浑身瘙痒、头晕呕吐、情绪烦躁、呼吸困难,同时她还出现了胸闷头晕、四肢麻木乏力的情况,甚至连呼吸困难、血压极度不正常,这是食用知了后引起的异性蛋白过敏,需要紧急就医,经过补液、抗过敏等急救治疗。提醒,尤其是没有吃过知了的朋友,之一次要少吃,两到三个就好,不可多吃。
知了串
温馨提示
知了好吃,但是也有禁忌,对于过敏体质、三高人群、孕妇和儿童来说,知了还是不吃为好。此外,知了是野生昆虫,其翅膀、脚上都会携带寄生虫之类的病原物质,要清洗干净,烹调时一定要烧透、煮熟,充分做熟,一般建议油炸。吃的时候更好去头、去脚和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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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刘敏,彭国良, *** 程,刘宸,李雪,李爽,马洪波.不同发育期蚱蝉营养成分测定与分析.吉林医药学院学报〔J〕2017-06-30
2、王翻艳,汤耀宗,金会鑫.蚱蝉若虫蛋白在食品及药品中的应用.陕西林业科技 〔J〕2012-06-15
3、邓忠彬,江华,明春梅.蚱蝉的研究进展.绿色科技〔J〕2014-12-25
作者信息:张光成 中国注册营养 *** 国家一级公共营养师 中国营养学会会员
稿件原创,转载请联系:zhangguangchengyys@qq.com
近日,山东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山东将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预计8月底前,山东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主体全部有序退出,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处置。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将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鲁自然资发〔2020〕5号
各市人民 *** ,各县(市、区)人民 *** :
为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及有关国家部委工作要求,经省 *** 同意,现就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野生动物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所巡查监督和野外巡护监测,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救助伤病野生动物。全面检查各地陆生野生动物管理情况,查找落实《决定》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配合)集中开展《决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合理确定打击重点对象和执法检查范围,实施精准有效打击。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 *** 交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活动,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顶风作案、对抗执法的,挂牌督办,从快从重查处。(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集中开展精准调查摸底,进一步规范从业监管行为
各地要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查清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从业主体、人员和在养种类、数量、用途、固定资产投入,以及持有证件等情况。特别要细致掌握从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养殖企业以往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收益分红等方式扶贫帮扶情况。按照食用性利用和非食用性利用(科研、药用、展示等)两类分别统计,准确界定受影响群体的范围和程度。(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配合)对所有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的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清查整顿,按规定撤回并注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件文书;依法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要求,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有关动物管理的调整和交接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配合)
三、坚持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在养食用性野生动物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我省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组建省级专家团队,指导各地对在养野生动物通过放归自然、转变用途、收容救护、合理调配、无害化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有序消化存量,积极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配合)
四、切实履行主体职责,着力保障受影响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有关地方 *** 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损失补偿标准、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分类处置方案,落实补偿经费,针对每个企业、养殖户制定一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处置方案,积极引导和扶持其转产转业,对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企业、农户进行合理补偿,确保补偿到位,切实维护受影响群体合法权益。要确保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到位,严防威胁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对受影响的贫困养殖户和从业人员,制定帮扶兜底保障政策,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扛牢抓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坚决防止串联聚集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县〔市、区〕 *** 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依法反映合理诉求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决定》,广泛深入开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引导养殖企业和农户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依法查处造谣传谣、恶意制造话题、煽动公众情绪、违法串联聚集等行为。(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县〔市、区〕 *** 落实)
六、健全法规政策制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能力建设
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修订情况,及时推动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地 *** 规。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目录的调研工作,科学调整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配套政策。(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加大财政支持,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野外巡护、收容救护、检疫防疫水平。加快野生动物保护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监管能力。(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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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6日
根据《通知》,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 *** 交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活动,要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顶风作案、对抗执法的,挂牌督办,从快从重查处。
据悉,目前,全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近29万头(只),主要包括虎纹蛙、王锦蛇、蓝孔雀、鸿雁、刺猬等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潍坊等地。
根据《通知》,要坚持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在养食用性野生动物,针对每个企业、养殖户制订一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处置方案,积极引导和扶持其转产转业。
“将组建省级专家团队,指导各地对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通过放归自然、转变用途、收容救护和合理调配、无害化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有序消化存量。”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副站长韩云池介绍,山东将坚持优先选择前三种处置方式,具体处置工作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操作实施,坚决反对一律灭杀等粗暴、简单做法,禁止养殖企业或个人擅自放归、灭杀或遗弃。7月底前,全省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出台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取得有效许可证件或文书(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允许养殖的相关文书),仍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列为补偿对象。根据《通知》,“一户一策”,落实补偿经费。目前,全省各市县正在加紧制订补偿方案,对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企业、农户进行合理补偿,确保补偿到位,切实维护受影响群体合法权益。
据齐鲁网、济南时报等公众号报道:
媒体报道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如下↓
据了解,自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网上就对“野生动物”出现了各种解读,不少人怀疑,是不是连“知了猴”都不能吃了?
这次山东确定了13种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金蝉、蚂蚱都不在其中!
“知了猴”确定能吃了,这下都放心了吧~~
来 源 | 齐鲁石敢当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介绍,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也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将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
杨朝霞,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一些人有疑问:海参、鲍鱼、知了猴、蜂蛹等算不算野生动物,还能不能继续吃了呢?记者日前专访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为大家进行了相关解读。
海参鲍鱼还能吃吗?
“这个《决定》主要是针对禁食的,包括规定了与禁食相配套的禁猎、禁运、禁售等问题。至于驯养繁殖的问题,《决定》没有进行直接规定,也没要求全面取缔,只是规定了禁食的问题。”杨朝霞介绍说,《决定》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部分人工繁育动物,脱离野生动物的范畴,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家畜家禽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其中,经过相应的审批许可,如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并检验检疫合格的(卫生安全)人工繁育动物,无疑是可以食用的。”
杨朝霞指出,水生生物并没有在此次禁食名单上。“因此,水产品是可以食用的。至于鸟类和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到底可不可以食用,《决定》是将其列入了禁食范围的。不过,具体要看接下来国家和地方是否出禁食名录,以及禁食名录有没有将其纳入了。”不过,是否需要把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将无脊椎陆生野生动物(如蝗虫)也全部禁食,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论证,要避免过于极端片面的倾向,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两种立法思路取哪种?
关于“可食动物”的白名单,杨朝霞表示,针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具体可分为两种立法思路。
之一种立法思路是在《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等名录和名单的基础上,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经国家卫生健康、中医中药等主管部门许可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可食动物”的白名单,并以检疫制度作为安全保障。
第二种立法思路是将部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家畜家禽的范畴,不再属于野生动物,从而适用畜牧法的规定(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可以食用)。不过,受“畜禽”范畴的限制,人工繁育的爬行动物(如蛇类、鳄鱼)、昆虫动物(如蝗虫、知了)和其他节肢动物(如蝎子、蜈蚣)等动物,是无法纳入进来的。
“这也是我们研究探讨将野外来源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实现进一步差别化管理的一种备选思路。”杨朝霞指出,第二种立法思路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一是将人工繁育的监管部门改了,由林口改到了农口;二是“可食动物”的范围会大大减少;三是有利于破解以前林草部门既要发展人工繁育产业又要搞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结构性矛盾,减少“以养殖为名,行野生之实”的“漂白”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
“《决定》用的是第二种立法思路。”杨朝霞说,“仅仅留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脱离了野生动物的范畴,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家畜家禽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可以食用)。如此一来,当然也不算禁食的‘一刀切’。”
目前,《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只有一部分重合,如梅花鹿、马鹿、雉鸡、貉、银狐、水貂、非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
“不过,《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可以发展的。”杨朝霞说。
事实上,《决定》规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如何调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杨朝霞认为,关于人工繁育动物中“可食动物”白名单的范围,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尽快调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要调整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需要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紧密协作,尽快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该名录。”不过,一旦将某种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按家畜家禽管理,农业部门就需配套相应的检疫技术规程、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经费,以保证这种人工饲养动物在繁育、饲养、运输、出售、消费等过程中不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一个修订《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时间表,防止有关部门推诿塞责,迟迟不更新名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除了可直接食用外,野生动物(尤其是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还有很多其他用途,譬如可进行种群发展(恢复和发展野外种群)、中医药材、科学研究、展示展演(科普教育等)等其他方面的合理利用。杨朝霞介绍说,对此,《决定》专门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简言之,即使是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的野生动物,也只能进行非食用性利用,不可直接食用。”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